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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考察。根据遴选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决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按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受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或遴选单位抽调专人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决定递补顺序)。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是否胜任遴选职位作出评价,提出遴选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向区委汇报,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三个月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试用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转任的科级干部,保留原职级待遇不变。
四、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的相关信息,将在颍泉先锋网、颍泉政府网、颍泉纪检监察网、颍泉新闻网等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本次遴选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未尽事宜,由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2617080(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0558-2617231(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2617110(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558-2617080(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中心)
原标题:颍泉区公开遴选区直机关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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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颍泉区委组织部
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