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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阜阳市颍泉区直机关公务员遴选21人公告

阜阳先锋网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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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区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阜阳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阜组〔2015〕12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颍泉区面向全市开展公开遴选区直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职位

本次共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1名。具体职位见附件2。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全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全市在编在岗的2014年度及以前招录的选调生。

(二)遴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截止至2016年8月1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颍泉先锋网、颍泉政府网、颍泉纪检监察网、颍泉新闻网等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及职位表。

(二)报名。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颍泉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者须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4)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文件);(5)《颍泉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遴选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起至8月1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受理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颍泉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阜阳市皖西北商贸城颍泉区政府大楼四楼东)

(三)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遴选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职位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取消或相应核减遴选职位。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区纪委综合管理职位为1:2)。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身份证明相关材料、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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