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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察、体检。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数、对象。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者,是否按顺序递补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决定,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体检、考核参照2014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体检、考核办法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综合报名情况以及笔试、面试和考核情况,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如无合适人选,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核减或取消选调指标数。
(四)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镇海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不能按时办理转任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镇海区发改局咨询电话:0574-86274658;传真:0574-86275904;联系人:陈老师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6290194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