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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4年贵阳市档案局(馆)公开遴选1人实施方案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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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以及《贵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筑党办发〔2012〕33号)的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贵阳市档案局(馆)决定开展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以及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用考试与考察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着力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二、公开遴选职位

  贵阳市档案局人教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员)职位1个,从组织、人事、宣传及相关行政工作。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贵阳市区(市、县)机关及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贵阳市区(市、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贵阳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社区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4、贵州省、贵阳市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市、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新型社区、行政村(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省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管理的企业,金融总部机关除外)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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