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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讨论决定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人员遴选、考察情况进行酝酿讨论,以等额票决方式确定拟调配人选,按程序公示后送县人力资源社保局办理调动手续。
(七)公示
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7天的公示。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对遴选无异议的,由县发展改革局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送县人力资源社保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发展改革局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咨询电话:0855--2469515。
监督电话:0855--2469598(县公选办)
2469709(局纪检组)
黄平县发展改革局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