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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遴选8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详见《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分为面向全省州市及以下机关职位和面向全省质监系统(含县级市场监管局)职位。其中职位01-06面向全省质监系统(含县级市场监管局)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职位07、08面向全省州市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踏实负责,刻苦钻研,勤奋敬业,责任心、进取心强,热爱质量技术监督事业;业务熟悉,注重实干,群众公认,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严于律己,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担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6.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与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及其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按干管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其中乡镇党政正职需报经州(市)委组织部同意。相关表格从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或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ynqi.gov.cn)下载。
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提供以下资料(按如下顺序装订):
(1)报名登记表2份;
(2)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请用信封另装并写上名字);
(3)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任职文件复印件,基层工作经历、与遴选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各1份,其中07职位还需提供现在仍从事财务工作的证明。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个人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等各1份。相关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将作为业绩经历评价的依据,报名人员可以对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件3)的相关内容,真实、完整、详细提供。
(6)业绩评价表。报名人员按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标准》进行自评。
所有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署姓名、日期、加盖公章。报名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能现场报名的人员可出具委托书,请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或者将“报名登记表”传真至0871-63215070、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zjxtzp@163.com),报名材料另行邮寄。
注:邮寄材料中的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为复印件即可,待领取准考证时再审验原件。邮寄材料必须在报名结束前寄出,以邮戳为准,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奖励证书、资格证书需于2016年5月31前取得,方可用于业绩评价。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及邮寄地址: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76号质监大厦1504室),邮编:650041。
2.资格审查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