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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核
面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遴选考生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等共同组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部署安排,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组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综合评价考生。
考核方式另行确定,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
未参加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用人单位测评
在考核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结合岗位工作需要,查阅考生人事档案,对参加本单位岗位遴选的考生进行测评,优中择优。
用人单位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考核成绩(占30%)+用人单位测评成绩(占10%)。
笔试、面试、考核、用人单位测评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在本次遴选中,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但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参加遴选的考生总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公示和办理调动环节,达不到60分及以上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办理调动。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总成绩,将拟遴选人员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 www.gztai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如遇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遴选岗位由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经公示期无异议的遴选人员,按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纪律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遴选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其它
本次遴选未尽事宜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328956 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5322331 中共台江县纪委
原标题:台江县2015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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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