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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能力、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能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2.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3.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
1.我市机关公务员;
2.具有市或县(市、区)财政、金融、统计、工业、商贸机关工作和乡镇工作经历、在编在职工作3周年及以上;
3.熟悉电脑文字录入等基本操作;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30周岁以内(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6.中共党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遴选人选:
(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对象不得参加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须回避情形的机关遴选。
二、遴选程序及方式
(一)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且将笔试成绩80分及以上作为进入面试的必备条件。笔试成绩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笔试开考比例设定为3:1,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缩减遴选名额。
(二)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及业务水平。面试成绩只作为进入考察的依据,且将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作为进入考察的必备条件。
(三)考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如面试得分80分及以上的人员少于遴选名额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
(四)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遴选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
(五)公示: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进入试用。
因考察、体检、公示确定为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面试得分8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试用:时间3个月,期满经过考核,称职者按程序调入,不称职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七)办理调动手续:由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并报请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前需由原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认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相关公告均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区)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公务员登记表和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经县(市、区)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两寸近期同版彩色照片3张、个人主笔的文稿2篇。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4日—8日(9:00—11:30,15:00—17:30)。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1号办公楼510室,电话:2666363)。
由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本次遴选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调动手续中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遴选期间,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咨询电话:2666363(市政府办人事科),监督电话:2810437(市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此公告由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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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