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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面试开考比例为1:3,若遇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职位数。面试当天对参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考官由7至9人组成。每位考官独立署名打分,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如出现同分情况,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1、近三年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有法学专业论文发表的;
2、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职务的;
3、受市级以上表彰的。
(五)组织考察
成立由徐州市鼓楼区委组织部、鼓楼区法院组成的联合考察组,按职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在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由后续名次列前者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调动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八)试用与任命
这次公开选调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取消任职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的有关内容,严肃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四、联系方法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邮编:221004
电话:0516-80282812
传真:0516-80282818
E-mail:1955380632@qq.com
五、本简章由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徐州市鼓楼区委组织部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