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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拓宽识人选人的视野,进一步充实法院审判队伍力量,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规定,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法院工作;
2、年龄在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法律硕士以上学位,并获得全国统一司法考试A类法律职业资格;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可以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4、公务员身份,三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至2014年9月30日),且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国家机关工作满二年以上;
5、身体健康,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分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调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等环节,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同时在在《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中国法院网”、鼓楼法院网站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公开选调的职位和范围、报名条件资格、选调程序方法。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16日17:00时止。
2、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由本人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现场报名者到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自荐材料(请详细注明调研文章、考核、奖惩及近三年办案情况等)及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身份证、工作证;
(4)获奖证书;
(5)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上述资料,网上报名者可先提供扫描的电子档,原件及复印件待面试时一并提交。凡报名人员系徐州市法院系统工作人员的,需在报名时即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