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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7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选调公务员4人公告

三水区人民政府 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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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拟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广东省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试用期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以及三水区各镇(街道)公务员。

(三)选调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

2.熟悉镇街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调查研究及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

5.已办理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手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二、选调程序安排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体检以及公示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与职位相关的其他相关材料;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4)报名者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者请于2017年5月10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携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大塘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57-87273115。

(二)资格审查

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根据选调的对象和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名者,则取消报名资格。经审查合格的,由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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