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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拟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广东省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试用期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以及三水区各镇(街道)公务员。
(三)选调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
2.熟悉镇街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调查研究及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
5.已办理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手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二、选调程序安排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体检以及公示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与职位相关的其他相关材料;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4)报名者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者请于2017年5月10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携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大塘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57-87273115。
(二)资格审查
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根据选调的对象和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名者,则取消报名资格。经审查合格的,由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