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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市纪委机关公务员队伍,加强执纪力量,经研究决定,2017年中共徐州市纪委机关公开选调5名执纪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科员及以下职位执纪人员5人。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徐州市市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众团体和人民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至2017年5月1日),或者2014届(含)以前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担任科级以下职务;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限法律类、公安类、审计类、财务财会类专业;
7、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