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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5月 3 日8:00至2017年5月 5 日17:30。报名地点:嘉禾县纪委组织部。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填写完整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的《嘉禾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提供身份证、毕业照、学历证原件,并分别复印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本地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字证明和盖章);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告网站下载。
2、资格审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对报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到县纪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严格处理(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程)。若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未达到5:1,按实际报名情况相应核减选调计划人数。
3、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进行,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写作知识占70%。按笔试成绩得分从到低分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根据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4、体检。 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察和公示。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调计划空缺,可依次递补,同一选调职位递补最多不超过1次。
6、试用与调动。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试用到县纪委相关岗位,进行工作能力考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等待遇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选调各环节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4、选调工作咨询:嘉禾县纪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35-6628282,联系人:曹家康、唐曦莹。
原标题:2017年嘉禾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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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纪委监察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