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市监察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安排到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含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一、职位和职位数
市纪委市监察局科员14名,其中纪律审查岗位10名(能够适应外勤、出差任务,较适合男性报考),文字综合岗位4名。
二、遴选范围
汕头市市直、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中直、省直驻汕机关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4月25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4.现任科员级职务,或任办事员职务满3年(任现职级时间在2014年4月25日前);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根据有关规定,有服务年限要求的还需满服务年限);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二)与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在职在编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遴选范围。
四、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上午9时至5月8日下午16时。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汕头廉政网(http://jw.shantou.gov.cn/)(通知公告*表格下载)下载《汕头市纪委市监察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填写后将报名表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报名邮箱(stjwlx2017@163.com)。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遴选职位的1∶3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职位。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汕头市纪委市监察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加分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现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复印件(需单位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在汕头廉政网(http://jw.shantou.gov.cn/)公布并直接通知到本人。
1.笔试。满分100分。纪律审查岗位笔试科目为相关综合业务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文字综合岗位笔试科目为机关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凭本人身份证、工作证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