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为做好选调(选聘)相关工作,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选调(选聘)。
二、选调(选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选调(选聘)的职位共13个,计划选调(选聘)的人数共15名。具体如下:
1.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工作人员1职位(职位代码001)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2名;
2.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工作人员2职位(职位代码002)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2名;
3.县归侨侨眷联合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位(职位代码003)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1名;
4.县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位(职位代码004)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1名;
5.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职位(职位代码005)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1名;
6.县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位(职位代码006)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1名;
7.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专技人员职位(职位代码007)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8.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1职位(职位代码008)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9.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2职位(职位代码009)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0.县法律援助中心信息员职位(职位代码010)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1.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职位代码011)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2.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职位代码012)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3.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站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职位代码013)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选聘)范围
1.报考001至006职位的应为宁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含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涉改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四级主任科员以下(不含四级主任科员)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符合能够直接交流到公务员单位(或参公单位)的相关规定。
2.报考007至013职位的应为宁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含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涉改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的,需提交身份转换为事业人员的承诺书。
四、选调(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遵纪守法,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强;
2.符合具体岗位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必须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应在2021年11月9日前取得。
5.参加工作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可计算在内)。
具体条件见《宁远县2021年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选聘)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工作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截至2021年12月)或对转任(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截至2021年12月);
6.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7.本县在编教师及卫健系统医技人员。
8.四级主任科员或八级职员及以上人员。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调(选聘)公告
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 2021 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3天,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