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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之四: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中公教育遴选网 201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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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三:坚持市场定价原则,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

  【《意见》摘要】

  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

  【政策解读】

  所谓目标价格制度,是指由政府设定农产品的目标价格,当实际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而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则按差价补贴生产者。而目标价格的形成则完全是由市场的供给关系决定的。这既发挥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也明确了政府对农业农村发展所负有的责任。

  [意义]

  一是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在我国价格形成机制中,市场价的职能是调节粮食供求关系,最低收购价的职能是保护粮食储备安全、防止谷贱伤农。在目前我国粮食基本供求平衡、国内外市场开放的格局下,粮食市场价的价位不高,只有目标价格能够起到不断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的职能作用。

  二是反映粮食完全成本和合理利润。目前我国粮食价格体系中,只有调节供求的市场价和保护农民最低收入的最低收购价,没有反映粮食完全成本和持续提高农民收入的目标价格形式。有必要在粮食价格体系中,增加一个反映粮食完全成本,有利于持续提高农民收入,高于市场价又不会直接拉动市场粮价上升的目标价格。

  三是反映资源环境成本,缓解农民压力。由于我国粮食价格成本不实,目前还没有完全反映资源环境成本。在粮食生产的资源环境成本上升后,会加大粮食生产的困难。在粮食市场价格短期内难以提高的背景下,目标价格补贴缓解资源环境涨价对农民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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