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2023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岗位且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2023年9月10日上午08:00前进入候考区签到。
(二)面试地点
怒江州委党校教学楼(详细地址:泸水市上江镇大墩子社区,怒江新时代中学旁)。
(特别提示:面试地点为州委党校新址,不是原六库镇气象路31号旧址)。
(三)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个人身份证。过期的第二代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若身份证遗失,可使用公安部门开具的临时身份证)
(五)程序及要求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08:00以前至州委党校教学楼大厅,由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无误后,按顺序引入候考室并向考生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2.面试前在监督员监督下,采取考官抽考场、考生抽考场和抽面试顺序的方法确定考场和面试顺序。
3.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引导员根据考生抽签序号依次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4.考生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由工作人员将考生引领到休息室休息,待所有考场面试结束后方能离开考试区域。
(六)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上午08:30后,不再允许人员进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
2.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3.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必须交给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4.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5.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6.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7.按照回避有关规定,考生如遇需要回避的考官或工作人员可向监督员申请回避。
8.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9.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成绩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遴选过程。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结束后在怒江党建网(https://www.njzdj.gov.cn/)、“怒江先锋”公众号公布综合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按照2: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按2:1的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数与职位遴选比例未达到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一)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2023年9月11日上午08:00,怒江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怒江大桥江西桥头原金桥园旧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近期免冠二寸彩色渐变蓝底照片1张、签字笔。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转任常规体检要求执行。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一至二天,请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喝酒,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请各位考生预先准备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自行向医院支付。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由公开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级机关(单位)。考察组还将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公开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转任人员,并分别在怒江党建网、“怒江先锋”公众号、本单位和拟遴选转任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特别提醒:
1.面试及后续遴选环节不再递补。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各类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面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并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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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原标题:2023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jzdj.gov.cn/2023/0908/22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