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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云南保山市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公告

龙陵县人民政府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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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交流渠道,促进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流动,根据《龙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龙办发〔2022〕66 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坚持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与有利于事业单位发展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和岗位

2024年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龙陵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龙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龙办发〔2022〕66 号)规定:县直单位之间调配的,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 年(含试用期)以上;乡镇调入县城事业单位的,须在乡镇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非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距上次调配(含公开遴选)时间间隔须满1年以上。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3号),需要回避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陵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2024年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

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考管理岗位,但调动后需转任为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不得报考专业技术岗位。报考者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表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天(2024年4月8日),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4.报名时需提交《2024年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龙陵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2022年、2023年履职考核表,近期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分别用于报名表和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以及选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相关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相关表格、证明留存原件,表格双面打印。

5.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6.报名地点: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岗位调剂

公开选调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相应递减选调人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在4月9日11:30前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用经历业绩评价+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经历业绩评价×5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得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面试加试一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1.经历业绩评价

(1)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等。

(2)报考者应认真填报《2024年龙陵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并根据经历业绩体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项目不予赋分。

(3)经历业绩评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工作人员从各选调单位抽调。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于2024年4月15日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陵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按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参与后续选调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考察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按每个选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为1: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档案,核实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考察对象所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选调环节。

2.体检。对通过考察的人选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各选调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选调环节。

3.公示。各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后,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及选调工作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调动程序统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若出现考察、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空编率超过编制总量10%的,该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先报考,如被确定为选调对象的待2024年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到岗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五、选调纪律

(一)在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报名、考试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了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三)整个公开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 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六、重要提示

(一)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陵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次选调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未尽事宜由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5-6127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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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24年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2024年龙陵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

4.《2024年龙陵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历业绩评价体系》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

原标题:2024年龙陵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ongling.gov.cn/info/29214/39922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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