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楚雄州州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任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楚组通〔2022〕47号),结合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州10县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中公开选调一批优秀干部到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工作,现就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完成注册成立,7月19日正式挂牌运营,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楚雄州人民政府授权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现有从业人员43人,有中共党员17人。2022年9月,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中标成为楚雄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022-2024年)社会投资人,开展了土地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现代农业等项目工作,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9.5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474.33万元,完成投资2.8亿元,产值1.86亿元,完成税收369.99万元。公司成立以来,按照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政策,进一步统一规划、集中经营的总体布局,以“土地有限、价值无限”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楚雄州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发展战略,通过构建国有资本投资主体,以服务彝州发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企业竞争力为目标,依托楚雄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及耕地占补平衡发展战略,深耕土地市场,以土地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绿色矿山项目投资经营为主业,通过市场化运作,发挥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和影响力。
二、选调范围
楚雄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
三、公开选调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公开透明,公正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四)事业为上、注重实绩、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公道正派、组织认可、市场认可、职工认可;
(六)民主集中制;
(七)依法依纪依规的原则。
四、选聘岗位及人数
(一)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中层正职2名。
备注:上述副总经理属州管企业中层正职,中层正职属州管企业中层副职。
五、选调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和自主报名的方式,开展资格初审、面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式择优上岗,其中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
六、选调人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优秀,在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在称职等次以上;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国资国企事业,认同国企文化,自觉接受公司的领导;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6.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勤勉敬业、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愿意把个人追求融入企业长远发展之中,与企业共进退;
7.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履职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抗压能力强,有较为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8.综合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9.具有良好的个人诚信,征信记录良好;
10.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无涉黑涉恶记录;
11.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副总经理岗位条件
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素养,熟悉企业管理,熟悉国家政策方针,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综合组织协调能力,熟悉项目经营管理、项目投融管理、工程管理等;有在财税金融、国土住建、发改经济、水务环保、商务投资等要素部门经历,或在土地整治、生态环境、矿产资源开发、乡村振兴等领域有丰富项目实践经验,具有2年以上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事业单位8级管理岗领导职务工作经历、州管国企部门中层正职工作经历、县管国企高管正职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中层正职岗位条件
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素养,懂企业管理,懂国家政策方针,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综合组织协调能力,熟悉项目经营管理、项目投融管理、工程管理等;有在财税金融、国土住建、发改经济、水务环保、商务投资等要素部门经历,或在土地整治、生态环境、矿产资源开发、乡村振兴等领域有丰富项目实践经验,具有5年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州管国企部门中层副职工作经历、县管国企高管副职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上一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原因不宜选调的。
七、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6月30日工作日期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以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姓名+应聘职位)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每人仅限报本公告中1个职位。
报名材料报送邮箱:2437175460@qq.com
3.报名所需材料:《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业绩证明及荣获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个人近期征信报告,近三年工作总结等。报名时提交的《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表》需本人签字按手印,方可报名。
4.报名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13987081331;
段老师,18108782163。
公司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147号4号楼206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按选调人选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拟定在2023年7月上旬,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根据面试情况,结合面试人员与拟选调岗位的匹配性情况,经公司研究讨论后,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选调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正式办理选调手续。
八、有关要求说明
(一)待遇保障。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办字〔2018〕79号)文件中《关于支持机关干部和事业人员到楚雄州州属国有企业工作的办法(试行)》关于“到楚雄州州属国有企业任职的干部,其薪酬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不低于原职务或职级待遇”的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录用,购买五险二金,原则上从职务层次、经济待遇等方面按照不低于原待遇标准的原则,落实相关保障。
(二)人员身份说明。选调人员正式到公司任职后,原单位编制和身份不再保留,行政关系、劳动关系、工资社保、党组织
关系一并转移。由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公司认可其在原单位的经历、任职和工龄。
(三)相关纪律要求。为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公开选调过程,接受楚雄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以及社会的全程监督。
(四)监督举报电话:
楚雄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8-3363097;
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纪委:0878-6010878。
报名者在报名、面试、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报名者应保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在发出面试、考察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名者不按时到场或不按时领取相关通知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原标题: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选调优秀干部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cxz.gov.cn/info/1136/181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