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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选任听证员公告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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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进一步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任听证员,建立听证员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23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大理州行政区域内。

具有法学、医学、会计金融、司法鉴定、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信息网络、心理健康等领域专长,以及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人员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 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任选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官助理等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二、报名及选任方式

(一)本次选任听证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自荐应提交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意见。

(二)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直接选任方式进行。下列人员符合听证员条件的,在征得本人书面同意后,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选任为听证员:

1.现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现任人民监督员;

3.现任的特邀检察官助理;

4.现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

5.企业合规性审查委员会成员。

(三)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请填写《大理州检察机关听证员推(自)荐表》,将推(自)荐表、报名人员身份证和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

三、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选任公告。

(二)资格审查。大理州两级检察院按照选任条件和工作需要,分别对本辖区内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察人选。

(三)组织考察。大理州两级检察院分别对本辖区内进入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检察听证拟任人选。

(四)拟任公示。拟任听证员名单在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检察机关听证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五)选任公布。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做出选任决定,颁发听证员证书。通过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四、任职期限和履职保障

听证员每届任期三年,连续担任听证员不得超过两届。听证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的听证员。

根据相关规定,保障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交通费、食宿费和协助办案等费用。

五、听证员职责和管理

职责:受邀参加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各县(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听证会,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依法独立发表听证意见,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提供重要参考。

管理: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建立听证员库,颁发聘用证书,对听证员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各县(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听证员库中辖区内听证员的资格审查、考察、抽选、履职评价反馈等。

(一)听证员库听证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取消其听证员资格:

1.受到刑事处罚;

2.被开除公职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在听证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履职能力不佳、参与听证不积极;

5.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情形;

6.有其他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形。

被取消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入选听证员库。

(二)听证员库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其不再担任听证员职务:

1.因身体、住所地变迁等个人原因不宜履行听证员职责;

2.本人书面申请不再担任听证员;

3.接受听证会邀请后两次以上无故缺席;

4.有其他不宜继续担任听证员的情形。

听证员库听证员因各种原因空缺的,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按条件聘用补足。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月,自2022年5月23日起至2022年6月23日止。

邮箱地址:agb2316944@163.com

联系人: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15877725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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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检察机关听证员推(自)荐表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23日

原标题: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选任听证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ali.jcy.gov.cn/djkx/202205/t20220527_36768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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