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河南:2016鲁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选调9人公告

鲁山县人民政府 2016-11-07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和投融资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鲁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面向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程序进行。

  二、选调单位及人数

  根据编制限额和工作需要,此次公开选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共9名,均为财务岗位。

  三、选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鲁山县在编在岗机关、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恶习;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会计、审计、金融、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持有会计证书,且从事上述专业岗位工作3年以上。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选调到鲁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均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需下派到县属投融资公司担任财会人员,人事、工资关系在鲁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至11月7日(上午 8:00 — 12 :00 ,下午2:30 —5:30)。报名地点为鲁山县财政局三楼(鲁山县顺城路东段)。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者持身份证、毕业证、会计证等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和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填写《鲁山县公开选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近期免冠照片4张。

  2、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3、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以电话通知为准,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