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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办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地点、时间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核对象。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后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组审定。
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选调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时对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鲁山县政府网予以公布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示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补录。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在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处,取消本次录用资格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鲁山县2016年公开选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人员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5—5052656 (鲁山县财政局)
0375— 7172258(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鲁山县2016年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选调人员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