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安徽:2016马鞍山市教育局选调二级机构人员4人公告

马鞍山市教育局 2016-11-02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市教育局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4名二级机构人员,其中:通用技术1人、教师培训1人、电教1人、装备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专业对口,系统内选调;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范围

  通用技术岗位: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电教学科的中学教师。

  教师培训岗位: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各学科中小学教师。

  电教岗位: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现从事电化教育、校园网络管理、信息技术教学、学校信息中心管理的教师。

  装备岗位: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现从事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劳技学科教学或学校实验室管理岗位的教师。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现代教育理念, 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综合实践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于教育岗位工作。

  (三)年龄、学历、教师资格和职称条件:

  1.通用技术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中学教师资格和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 教师培训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和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 电教、装备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和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四)熟悉所报岗位工作内容、要求、流程及相关政策文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业务研究能力,能较好的开展与岗位相关的业务工作,能指导县、区及学校开展相关专业活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选调方式

  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调、择优聘用。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本选调公告在马鞍山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masedu.cn)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市教育局负责,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对面会议室(310室)。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⑴报考人员须填写《资格审查表》,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⑵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学业绩及教科研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5.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科缴纳45元笔试费;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在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适岗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任职资历、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业绩成果及奖励情况等,满分100分。由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适岗评价申报评分表》及相关材料,给出适岗评价的分数。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