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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充实工作力量,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文件精神,市房产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与岗位
(一)选调范围:湘潭市(含县、市、区)行政区划内机关或事业单位具备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内或尚未转正定级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确定选调人员等步骤进行。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13日(上午8: 10-11: 50,下午15: 00-17: 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房产管理局人事科(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68号市房产管理局办公楼912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联系人:冯波;联系电话:58263335、58263548。
4.需提交的资料:
(1)《2016年湘潭市房产管理局及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上下载或至报名地点领取,一式两份,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