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四川:2016广安市农业局参公事业单位遴选4人公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9-01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参公事业单位市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市水产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职位

  市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1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名、市水产站1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

  广安市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公事业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公文写作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员详见附件1),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9月1—9月6日(上班时间)。

  3、报名、资格初审程序和要求:报名者在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guang-an.gov.cn)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gahrss.gov.cn)及广安市农业局网站(www.gany.gov.cn)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农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详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9月7日下午到市农业局人事科(广安市兴安中街324号市农业局4楼)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