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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1、开考比例:每个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2、计分办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8日。主要内容为:综合文字表达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及岗位基础知识测试。
4、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广安市农业局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等方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
3、如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试用
1、公示: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安市农业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3个月。
八、调动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情况,经市农业局党组研究确定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在市农业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客观、公正,市农业局设立监督电话( 0826 -2347373),听取意见,受理举报。
十、未尽事宜由市农业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标题:广安市农业局公开遴选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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