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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干部队伍、优化专业结构,满足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经市公务员局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定本简章。
一、计划和职位
本次专项遴选计划遴选公务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8人,详见《2020年扬州市应急管理局专项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范围和条件
(一)专项遴选范围
1.扬州市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市各功能区代管乡镇(街道)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扬州市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参照管理人员(不含原聘用制干部和工人身份人员)。
3.市级机关设在各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不含原聘用制干部和工人身份人员),也可参加专项遴选。
专项遴选由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
(二)专项遴选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没有具体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包括中央、省级和市级机关设在我市各县(市、区)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行政村(城市社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省级以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设区市直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专项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报考人员应担任四级主任科员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专项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且与专项遴选单位之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规所列的回避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专项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专项遴选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方式,按照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与转任等6个步骤进行,相关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承担。
(一)发布简章
? 在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yjj.yangzhou.gov.cn)发布专项遴选简章和《2020年扬州市应急管理局专项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职位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邮箱(yzyjjrsc@163.com)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专项遴选职位,并根据职位要求和提示自行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时必须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同时在报名信息表插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填各项信息均如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乃至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9∶00-7月1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6日9∶00-7月11日16∶00。
市应急管理局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发送报名信息表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必要时可联系报考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学位及报名表中所填其他内容的证明材料。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通知需补充的内容和上报时限。资格初审截止时间前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市应急管理局在报名期间,每天10∶00前,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前一天各职位的报名人数和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报考人员报名后,应保持手机等通信工具畅通,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反馈。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7月11日16∶00前可以一次性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专项遴选笔试开考比例(职位计划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专项遴选计划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专项遴选计划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0年7月12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减少专项遴选计划数或者取消职位将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通过报名和资格初审的人员,方有资格参加笔试。市应急管理局于笔试前3天将准考证发送至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的电子邮箱。请通过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的报名人员,及时从电子邮箱下载并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