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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扬州市应急管理局专项遴选1人公告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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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笔试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于2020年7月11日前申领“苏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并于7月11日起每天上午11∶00前将“苏康码”、防疫行程卡和每日健康申报截图发送至报名邮箱。笔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笔试前14天内去过湖北、北京地区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笔试前去过高、中风险地区的,或与确诊病例及相关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回扬后需进行14天集中隔离。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应急管理局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专项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由市应急管理局在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同意报考证明,视为该报名人员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以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印章)。其中,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报名人员为县(市、区)党委管理干部的,须加盖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市应急管理局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同职位的报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为适应防疫工作要求,每名参加笔试人员仍需在笔试结束后向市应急管理局报送每天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笔试成绩公布以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对应专项遴选职位计划数1:5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继续报送每天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的人员,相关信息需报送至面试人选公布当天。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每个职位专项遴选计划数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

如报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考察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实施。市应急管理局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专项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履历分析、适岗评价、发放征求意见表、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根据考察情况,按每个职位专项遴选计划数与拟参加体检人选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专项遴选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2.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由市应急管理局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市公务员局审核,办理相关转任手续。公示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专项遴选资格。

四、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一)政策咨询电话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87963500

(二)监督举报电话

扬州市公务员局:12380

扬州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87874266

(三)信息发布网址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yjj.yangzhou.gov.cn)

五、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项。本简章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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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扬州市应急管理局专项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020年扬州市应急管理局专项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

原标题:2020年扬州市应急管理局专项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yjj.yangzhou.gov.cn/yzyjglj/gsgg/202007/2e326dde4d2b478a80a33c974ad78ea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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