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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宿豫区面向宿迁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区政府办文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条件
1. 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 热爱文秘工作,有一定文字功底,综合素质过硬,能够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
3. 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公务员身份。
5.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 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立案查处的,受纪律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程序和方法
1.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6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宿豫区党政办公楼405室(宿豫区韶山路1号),联系电话:0527-80988097;传真:0527-80989201。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中国宿豫网”(网址:www.suyu.gov.cn)、“宿豫党建网”(网址:suyudangjian.sq.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有发表或撰写的文章可另附。
2. 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本次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