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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选聘党政法律顾问15人公告

通川区人民政府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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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党政法律顾问队伍,更好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支持法治通川建设的外脑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20〕1号)以及《达州市通川区委办公室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的通知》(通区委办〔2020〕31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公开选聘通川区党政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公开选聘15名达州市通川区党政法律顾问。

二、选聘对象

在通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领域公开选聘精通法律实务、法学理论、社会治理、公共管理、政策研究、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专家学者、执业律师。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三)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并在其所从事的律师、司法、仲裁、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专职律师执业应满 5年;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热衷于社会公共事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四、选聘方式

(一)公开遴选

向社会公告遴选条件,接受个人报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择优聘任。

(二)单位推荐

由驻达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单位书面推荐,从推荐人员中择优聘任。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或推荐

1.报名或推荐时间: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0年5月29日止。

2.提交材料:

(1)达州市通川区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报名表详见附件);

(2)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件、奖励或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要执业经历,主持或参与党委、政府或部门重大涉法事务处理情况,以及法学、法律研究方向的重要成果;

(4)个人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承诺书(承诺人签名需手写);

(5)单位书面推荐的除按前3项的要求提供材料外还需提供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信内容需包含: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政治素养、个人履历及推荐的理由)。

3.报名或推荐地点及方式:本次报名仅接受本人现场报名,经推荐的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或现场确认时需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一式三份),交至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四楼合法性审查股(联系人:陈立、曹岚,联系电话:0818—2379263,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通川中路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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