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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省淳安县妇女联合会选调2人公告

杭州 千岛湖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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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调动交流及集中开展中层干部综合比选、竞岗交流等工作的通知》(淳组通[2019]27号)和《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淳人社[2018]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县妇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相关要求

序号

 

选调单位

 

选调岗位

经费形式

选调人数

岗位类别

及等级

年龄、性别

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要求

 

1

 

淳安县妇女联合会

淳安县妇女儿童和来料加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财政

补助

2

管理九级或专技十一级及以下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5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术职称须与工作岗位相匹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淳安县乡镇、县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全额事业人员(教育、卫健系统的教师和医护人员除外);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群众公认;

3.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4.近2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参加选调须经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二)不予选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8.工作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9.报考职位存在须任职回避情形的;

10.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一年度向外交流干部已超过3名的;

11.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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