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审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报名人员的政治面貌、学历、履历及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个人的职业操守,年龄结构、行业比例,以及具有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及行政诉讼、复议等领域执业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后,择优选聘15名专家、学者或法律实务工作者担任达州市通川区党政法律顾问。
(三)公示
选聘结果将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日。
(四)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并印发聘任文件后,由区司法局与受聘人员或其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区党政法律顾问的工作报酬,包括年固定报酬和具体案件代理费。年固定报酬由区司法局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具体案件代理费由区司法局参照社会同类事务代理费收费标准,结合委托事项情况与受委托的法律顾问协商一致后报区政府审定。
党政机关(含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兼任区党政法律顾问的,不支付报酬。
七、其它事项
报名者或推荐单位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其他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八、本公告由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
2020年5月22日
原标题: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达州市通川区党政法律顾问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chuan.gov.cn/show/2020/05/22/45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