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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宗教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民族宗教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公开选调唐河县民族宗教执法队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调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调质量。
二、选调范围
我县县直差额补贴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股级及以下正式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
三、选调名额
唐河县民族宗教执法队系县委统战部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选调工作人员5名。
四、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未满试用期和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回避关系的;
7、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本次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在此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报《2020年唐河县民族宗教执法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参选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试组织机构根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20年5月24日—2020年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唐河县福州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05室
报名合格人员,请关注唐河政府网,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选调职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职位选调名额递减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