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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和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大王经济开发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省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聘岗位
本次共选聘人员37名,主要是:
(一)管委会副职:管委会副主任3名。
(二)管委会工作机构
本次共选聘人员34人,其中部长5人、副部长5人、工作人员24人。
1、综合管理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工作人员6名。
2、经济发展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工作人员8名。
3、投资促进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工作人员4名。
4、开发建设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工作人员4名。
5、财务审计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具体选聘岗位及人数见附表。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处理复杂问题、驾驭全局的能力较强,作风过硬,有吃苦耐劳奉献精神,意愿长期在开发区工作。
4、具有从事开发区产业发展、“双招双引”、项目推进、企业服务、综合管理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管委会副主任岗位:任副科级职务满3年或正科级职务的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部门正职(部长)岗位:机关事业单位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的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部门副职(副部长)岗位: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或任股级中层满2年的干部;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工作人员(主管、科员)岗位: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0年5月21日。报名应聘人员中,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岗位对应、一事一议”原则,严格把握,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按照相关规定,未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的人员不得应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不得应聘;尚在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的人员不得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岗位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三)各岗位业务能力要求
1、管委会副职人员要求:具有相关领域丰富的工作经验,如双招双引、经济发展、科技创新、项目建设、金融投资等领域;精通并熟练应用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具有很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计划、组织、协调、执行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2、综合管理部选聘人员要求:熟悉党建、群团、宣传、文字材料、督查督办、组织人事、绩效考核、联络协调、机关后勤等相关工作,有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水平。
3、经济发展部选聘人员要求:熟悉经贸、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经济运行、统计、人才、金融、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及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宏观经济管理和企业服务能力。
4、投资促进部选聘人员要求:熟悉“双招双引”工作,了解化工、橡胶轮胎及其产业链,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信息化等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发展情况;熟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策划、组织等能力。
5、开发建设部选聘人员要求:熟悉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评价、土地储备及用地服务、工程建设管理及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工作,专业技术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6.财政审计部选聘人员要求:熟悉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金融、投融资、审计、稽核等工作,了解财政、金融政策,专业水平较高,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