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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平昌县水利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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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平昌县小一型水库建设管理站(平昌县水利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熟悉公文规范要求和文字材料处理;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汉语、文秘、汉语言文学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服务年限未满或试用期内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5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平昌县水利局办公室(平昌县新平街东段15号办公楼二楼)。

4.报名手续:

①《平昌县水利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原件或复印件(人社局盖鲜章)各1份;

③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④岗位聘用(现任职务职级)文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平昌县水利局会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选聘人员(资格审查和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甄别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提供不真实信息,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报考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如达不到2:1,相应调减选聘人数。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以应用写作为主,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

按选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未达到比例,则全部进入;如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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