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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广元市部分市直属学校选调人员12人公告

广元人事考试网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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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广组通〔2019〕58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0年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选调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详见《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

三、选调范围

符合选调条件的广元市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市本级)和外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备职位(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其中:

(1)35周岁及以下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事业单位中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

(3)近5年来获得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可放宽至45周岁。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是指在国家和省上规定的表彰奖励项目中所受到的表彰奖励。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0年5月2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广元市教育局六楼二会议室(地址:广元市东坝电子路384号,联系电话:0839-3328052)。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证件照,上交本人近期同底两寸免冠照2张;提供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书(职称评审文件)、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广元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职位调整

选调名额为1人的岗位综合知识测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3,选调名额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2.5(出现小数的均收为整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对取消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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