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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前锋区委报道组选调3人公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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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报道组决定面向省内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四川省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区委报道组3名。(见附件)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新闻宣传事业,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前锋区外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试用期未满且未办理转正聘用手续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31日前。其中,现场报名时间为5月26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5月31日24:00前。

  2.报名方式

  报名分网络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二者均可)。

  网络报名:报考者下载附件填写《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报道组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将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qfqwbdz@163.com

  现场报名地点: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地址:区广播电视台内)

  (二)资格审查

  1.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2日工作时间内集中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可于报名当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请参加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时到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宣传部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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