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中遴选14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隶属于乐山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本级(市直管区,不含车子镇和安谷镇)内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网络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的咨询、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等工作;负责相关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成果的工作;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管理及登记信息查询。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乐山市范围内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且符合《2016年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遴选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应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截止2016年5月10日,具有两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其中金口河区、沐川县、峨边县、马边县报考人员需在本地服务满5年以上,新录(聘)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乡镇服务5年以上。另有约定在当地服务年限的,从其约定。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3日—5月2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三)报名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1201办公室。
联系人:周先生,伍先生
联系电话:(0833)2413771、2438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