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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其中审判人员1名、执行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审判人员1名、执行人员1名。
二、选调的范围
从全国范围内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已经办理公务员登记,具有公务员身份和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调。
三、遴选条件和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公务员身份,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执行人员限男性;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 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月25日止(网络报名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中路湘潭县人民法院418室)。
联系人:胡颖,联系电话:0731-57757615。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者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 份,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好《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网络报名者通过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网网站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格电子版及相关证件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邮箱:16608280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