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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年怀化市委政法委员会选调2人公告

怀化人事考试网 20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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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优化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结构,根据本委队伍建设情况和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及编制性质

  1、文秘岗位工作人员1名(市委政法委公务员编制)。

  2、财务管理工作人员1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心全额事业编制)。

  二、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198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5、未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含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等不得确定为流动调配人选的情形。

  6、未受工作单位服务年限限制或服务年限已满。

  三、具体岗位要求

  (一)文秘(公务员编制)岗位工作人员

  1、全市机关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职务;

  2、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二级(含)以上《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3、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有一定的电脑操作经验,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署名理论调研文章;

  4、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16年5月10日),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财务管理(全额事业编制)岗位

  1、全市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有财务人员从业资格;

  4、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16年5月10日),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0至13日8:30—12: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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