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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株洲市攸县人民法院选调执行法官3人公告

攸县公众信息网 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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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工作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攸县人民法院面向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职数、条件

  本次共选调执行法官3名(限男性)。被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备公务员身份,且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工作期间年度考核连续评为称职(含称职)以上,且无违法违纪记录;

  4、本科学历,执行法官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5、年龄在35周岁(1981年5月1日后出生的)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6年5月1日后出生的)以下;

  6、选调后,必须在攸县法院工作5年以上。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攸县人民法院政工室。联系电话:0731-24255417,13974153716;传真:0731-24255467;联系人:陈慧。

  网上报名:报名者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下载《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后以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745523320@qq.com)。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考前三日内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攸县法院政工室进行审核。攸县县委组织部和攸县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电话告知报考人员。

  审核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A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开考比例要求达到1:3以上,如未达到比例则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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