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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乡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探索建立乡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向县属部门正常流动的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县属部门部分职位面向乡镇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二、公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
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事业在编人员。
(二)公开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2011年4月8日及以前参加工作、近四年连续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在此次公开选调范围。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7日至4月20日(共4天),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务员管理科(嵊泗县沙河路341号)。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材料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经所在乡镇党委初审盖章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将视情调整、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
4.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在2016年5月11日-5月12日的工作时间到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嵊泗县沙河路341号)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作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