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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6汕尾市纪委监察局选调8人公告

广东汕尾人才网 20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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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汕尾市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其中,文字综合岗位4名(副主任1名、科员3名),纪律审查岗位4名(副主任1名、科员3名)。安排到汕尾市纪委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县级(含市辖区、县级市)及以上机关、汕尾市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

  2.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满服务期限。属县、镇(街道)机关的须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月1日。

  3.报考副主任:须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报考科员:须现任科员职务,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能够适应外勤、出差任务(录用后属外市的由汕尾市纪委提供本人住宿)。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汕尾市纪委监察局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9.报考职位所需条件(如职务、学历、学位证等)均须在2016年1月1日前取得。

  10.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汕尾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一)。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一)网络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2月23日9:00至2月28日至16: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者请登录汕尾人才网(www.shanweirc. com,下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2016年汕尾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进行报名。

  2.报考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比例,即 :(1)报考文字综合岗位的,其中报考副主任职位的须3人以上,报考科员职位的须9人以上;(2)报考纪律审查岗位的,其中报考副主任职位的须3人以上,报考科员职位的须9人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职位招考人数。

  5.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汕尾市纪委监察局通过报名系统对报考者个人信息(姓名、身份、所在单位、职级等)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可于2016年3月2日9?00至3月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16年3月8日9:00至11日16: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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