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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6永定区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选调3人公告

永定县人民政府 20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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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选调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职位数: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对象:全区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用人单位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工作年限满五年以上。

  (四)年龄要求:45周岁以内;

  (五)学历要求:不限。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1日至2月20日的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为:农业局人秘股,联系人:赖小兰,联系电话:3358858。

  (二)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一份(A4),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及盖章;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区农业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选调办法

  本次选调采用量化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由区农业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核。

  考核分100分,分基础分和综合分:

  (一)基础分(80分):

  1、学历:本科 20 分;大专 15 分;中专及以下10 分(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加5分(提供相关证明)。

  3、考核分:近三年年度考核1次优秀加5 分(提供单位出具的考核结果证明)。

  4、表彰分:近三年内获乡科级表彰1次3分,县处级表彰1次5分,地厅级表彰1次8分,省部级表彰1次10分,国家级表彰1次15分。同年同项表彰取最。表彰分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30分。(提供表彰文件或证书原件、复印件)

  5、工龄分:工龄满1年的加0.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二)综合考评分(20分):

  由农业局考察组前往被考核对象单位进行测评谈话后,综合评定:

  优秀得16-20分,合格得10-15分。

  四、聘用程序

  (一)决定聘用人选:根据量化考核得分情况,决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永定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相关职位选调人选,报区人社局批准后, 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永定区农业局2016年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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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永定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招聘报名登记表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局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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