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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能力、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能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2.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3.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
1.我市机关公务员;
2.具有市或县(市、区)财政、金融、统计、工业、商贸机关工作和乡镇工作经历、在编在职工作3周年及以上;
3.熟悉电脑文字录入等基本操作;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30周岁以内(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6.中共党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遴选人选:
(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对象不得参加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须回避情形的机关遴选。
二、遴选程序及方式
(一)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且将笔试成绩80分及以上作为进入面试的必备条件。笔试成绩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笔试开考比例设定为3:1,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缩减遴选名额。
(二)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及业务水平。面试成绩只作为进入考察的依据,且将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作为进入考察的必备条件。
(三)考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如面试得分80分及以上的人员少于遴选名额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