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安徽:2015年铜陵市直机关公开遴选29人公告

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0-29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铜陵市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以下简称参公管理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29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铜陵县、铜官山区、狮子山区、郊区及以下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含锻炼期满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市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报名参加。垂直管理单位人员不参加我市遴选。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1月)。

  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遴选的年龄条件,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1月5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详见附件1)要求2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根据机构和编制管理工作要求以及铜编办〔2013〕75号文件精神,县区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系统人员不参加此次公开遴选。

  (6)其他不宜参加遴选的情形。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