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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纪委监委遴选考试群: 882436953丨 2019广东省公开遴选考试公告汇总(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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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广东广州市增城区纪委监委选调干部4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广东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广东遴选招考公告和广东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广州市增城区纪委监委面向增城区公开选调干部,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干部4名。
二、选调条件
(一)人选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自律意识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增城区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含上级垂直单位)已完成公务员登记的人员,并在各级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工作满3年。
3.职务层次为副科级及以下、科员及以上。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备与拟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以及能够胜任拟选调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
7.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身心健康。
(二)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相关规定未满有关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4.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聘用制公务员合同规定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考虑:
具有纪检、司法、审计、财务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知识、专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