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9广东广州市增城区纪委监委选调干部4人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2019-05-23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2019年全国纪委监委遴选考试群: 882436953丨  2019广东省公开遴选考试公告汇总(更新中)

  全国公务员遴选考试微信号丨  2019遴选考试公告快搜 2019年广东遴选考试群: 734435987

【导语】2019广东广州市增城区纪委监委选调干部4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广东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广东遴选招考公告广东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2019纪委监委遴选一值千金备考专享课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广州市增城区纪委监委面向增城区公开选调干部,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干部4名。

二、选调条件

(一)人选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自律意识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增城区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含上级垂直单位)已完成公务员登记的人员,并在各级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工作满3年。

3.职务层次为副科级及以下、科员及以上。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备与拟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以及能够胜任拟选调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

7.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身心健康。

(二)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相关规定未满有关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4.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聘用制公务员合同规定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考虑:

具有纪检、司法、审计、财务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知识、专业资格。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