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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1号楼313室(增城区纪委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广州市增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附件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各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
(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采用手机短信形式通知报名人员。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采用手机短信形式通知。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如有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须注明报名人员编制身份)、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任现职务文件复印件和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各1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采用手机短信形式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六)综合考察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予以确认。综合考察由区纪委办公室组织开展,具体程序包括:
1.对考察对象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查;
2.到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由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提供其廉政审查材料;
3.组织体检。
经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选调职位要求,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晰、真实署名的信访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区纪委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坚持规范程序,确保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对选调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本次报考人员免缴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五)咨询电话:020—32829096(区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32829856(区纪委信访室)
原标题:广州市增城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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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增城区纪委
2019年5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zc.gov.cn/gk/rsgz/gwyzk/201905/t20190523_221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