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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利川市2014年公开遴选市直单位工作人员领取准考证及笔试事项公告(第2号)

中公教育遴选网 201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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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园路13号)404室

  二、笔试时间与地点

  1、笔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 中共利川市委党校(凉桥路318号)

  三、笔试注意事项

  1、考试前三十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2、考生迟到达三十分钟的,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自带钢笔或中性笔,考试时不得互相借用文具。考试必须在试卷或指定的答题卡(纸)上答题,并用蓝、黑色字迹作答,用其他颜色的字迹或在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4、考场内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已携带的应切断电源,装入信封,写上姓名,集中存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不准携带或使用电子用具。

  5、严禁他人代考和代他人考试,严禁内外串通作弊,严禁交换试卷,一经发现,当即取消考试资格,并依照相关法规从严处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字迹模糊或答题卡、纸污损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7、保持考场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考场内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试题,严禁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8、考生交卷后必须离开考场和考区,不得再次进入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谈论与考试有关的事项。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停止答卷。交卷后,经监考人员允许,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答题卡(纸)、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10、尊重监考人员,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侮辱、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11、本次考试另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执行。

  12、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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