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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5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选调10人公告

佛山人才网 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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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拟在全国范围内选调科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者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表彰、获奖证书等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工作证、公务员登记表等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三张(同版);

  5、介绍个人情况的视频(自行录制,发送到电子邮箱)。

  请将以上1-4项材料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5号,邮编:528100),或者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政工科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757-87716139、87775357。传真:0757-87771854。电子邮箱:ssjczgk@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9月11日(邮寄方式的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二)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材料不全或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选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我院将根据报名人员的资料情况,确定选调考试人员名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考试前提供上述资料原件进行核对。

  三、有关程序和事项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

  笔试、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均设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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